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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作简报第21期:广东旅游质监系统学习贯彻《旅游法》

2013-9-6 14:18:19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为做好《旅游法》实施后各项执法准备,近段时间以来,广东省旅游质监系统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厘清思路,推进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学法、知法、用法,提高执法能力。

  一是通过专家授课、集体讨论、网上研讨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旅游法》,举办全省旅游质监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就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提高旅游执法能力与水平进行了专题授课辅导,全省120余名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结合贯彻《旅游法》,进一步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抓住机遇加强队伍建设,主动争取解决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性质、地位、职能、经费等问题。

  三是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结合实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岗位练兵”。广州通过明查暗访和座谈,开展台湾游价格问题调研;深圳对外公布旅行社网站,引导旅游者准确甄别;湛江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阳江加强对“一日游”产品监督检查;江门服务基层,主动去企业宣贯《旅游法》;梅州启动旅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韶关开展“旅游消费诚信单位”检查,引导旅游企业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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