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献调研 > 教育培训 >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旅办发〔2013〕144 号

2013-8-9 16:07:4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字号:[ ]  选择背景色:图片 图片 图片

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宣传贯彻《旅游法》,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能力,我局决定举办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西部地区地(州、市)、县政府分管旅游业的相关领导、旅游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近3年内未参加过我局举办的旅游行政管理干部培训)。

    二、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宣传贯彻《旅游法》,授课内容包括旅游法解读、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与目的地营销、旅游人才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景区管理等,同时安排优秀基层旅游局长进行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4日,9日全天报到,15日返程。
    地点:天津市会宾园酒店(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6号)。
    费用:学员的培训、食宿、学习资料等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四、培训要求
    (一)请按分配名额和报名要求认真选派学员, 9月3日前将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同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请对本地区参训学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严肃学习纪律,并指定一位临时负责人。
    (三)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须围绕贯彻实施《旅游法》,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工作,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总结,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请于9月6日前将参训回执传真至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
    (五)本通知可在中国旅游网(www.cnta.gov.cn) “培训”栏目下载。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郭肇琪  王晓霞
    联系电话:010-65201923  65201909
    传    真:010-65201900
    电子邮箱:pxc@cnta.gov.cn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联系人:陈明  钱刚   
    联系电话:13602086889  13820580517
    传    真:022-23012838
    电子邮箱:qiankang@126.com

    附件:1.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报名表
         3.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4. 第21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参训回执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附件: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