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2009-5-12 11:10:34国家旅游局字号:[大 中 小] 选择背景色: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批: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